- 作者:李公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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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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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15
各部门、各单位:
为抓好当前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和加强处(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及学校关于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在1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冬季暨火灾风险隐患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突出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时制安全管理,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及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处(集团)冬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对象
处(集团)所有部门(单位)、所有管理服务场所、所有管理服务环节。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三违”现象,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用电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医疗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和危化品安全、防冻防滑、防中毒窒息、持证上岗、原有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等。
安全隐患排查要对照处(集团)安全管理部门与各部门(单位)核实的安全隐患台账,重点检查原有隐患的治理情况、防护情况及预防措施或制度的制订实施情况,以及是否出现新的隐患等方面。对新发现的隐患,要督促被查单位立即开展治理。对新发现的隐患和原有隐患的治理变动情况,部门(单位)应及时更新隐患台账,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冬季安全大检查详细检查内容及要求,见冬季安全大检查记录表(附件1)。
四、检查方式
(一)部门自查。12月18日至22日,保障处(集团)各部门(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及上级要求,对照集团冬季安全大检查的项目和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要形成自查报告,12月22日下班前报安全管理部门。
(二)12月25日至29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带领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对分管部门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检查分组及检查范围见附件2。各组检查时间由组长确定。检查结果于12月29日下班前交安全管理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处(集团)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治理工作,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二)认真检查摸底。检查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安全检查责任,认真负责,仔细检查涉及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及保障处(集团)职责范围的各个管理服务场所,要重点督查以往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的治理整改情况。
(三)及时总结报告。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报告检查情况、隐患及隐患治理情况。
(四)注重统筹兼顾。要统筹把握制订检查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认真排查治理、总结检查效果、健全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把安全大检查与平安校园建设结合起来,与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结合起来,与日常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努力促进形成校园安全稳定长效机制。
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冬季安全大检查记录表 附件1:冬季安全大检查记录表.docx
2、检查分组及检查范围 附件2:检查分组及范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