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医疗费报销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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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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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2-13

各部门、各单位:

特别提醒:20221 -12月产生的医疗发票本月最后一次收取,系统撤换不再补报。此后师生全面实行医保结算。

注意:发票的日期

1、教职工:收取20221-12月份医疗费发票;

2、参保大学生:收取20219-202212月门诊发票;

请参保学生将票据按(2021.09.01-2022.08.31)(2022.09.01-2022.12.31)这两个时间段分开整理提交。

一、本次医疗费报销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地点

报销对象

222

(周三)

09:00-11:30

13:30-16:30

江浦校区医务室

所有职工、统筹儿童、在校学生

223

(周四)

09:00-11:30

13:30-16:30

江浦校区医务室

所有职工、统筹儿童、在校学生

224

(周五)

09:00-11:30

13:30-16:30

丁家桥校区医务室

所有职工、统筹儿童、在校学生

二、教职工公费医疗费报销严格执行《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南工校后集〔20191号),教职工要认真对照相关规定,提前在家准备齐全并整理好各项报销材料。报销材料包括医疗费发票(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加盖医疗机构急诊章)、门(急)诊项目收费清单、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提供急诊病历、住院费用明细结算清单、出院小结、相关检查检验结果单及有关的申请书、证明材料等。

三、学生医疗费报销提交材料包括: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加盖医疗机构章),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及户籍所在地就医提供)、出院记录(加盖医疗机构章)、南京及户籍地之外的地方就医提供转诊证明、参保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具体可查看校医院网页大学生医保栏目“学生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四、为提高报销效率,所有前来报销的师生提前整理好自己的票据,持有电子发票的,请提前在发票右下角签好姓名和报销当日的日期。

五、前来报销人员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排队。在现场交完报销材料并签字确认后,要立即离开现场,不要过多逗留,也不要聚众聊天。


特此通知,并请相互转告!

南京工业大学医院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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